自古以来便有“严师出高徒”的说法,旧时私塾里也时常有先生因学生没有按时完成课业或者打架闹事惩罚学生的。作为家长,心里很清楚孩子被送到私塾或者书院里,表现不好的话会挨打,却还是没有任何异议,对待先生也是颇为尊重。
然而现在社会各界不少人却是谈罚色变,甚至将教师对学生的惩罚同“体罚”、“变相体罚”混为一谈,让教师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捧着学生,生怕伤害到他们幼小脆弱的心灵,触及家长们敏感的神经,轻则被曝光至网络,受处分,重则丢工作,引官司上身。
不少教师感慨“现在做教师真是越来越难了,轻不得重不得,打不得骂不得,管不起啊!还是保命要紧,管那么多干嘛”,但是如果只负责上好自己的课,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置之不理的话,家长又会说老师不负责任,愧对自己的良心!不得不说“这届教师太难了”!
@高兴妈:“我觉得挺好的!其实孩子好管,主要是这一代的父母不是太到位。”
@lily:“孩子做了不对的事情,教师应该有权力给予一定的管教。有些淘气的孩子就得管,总打人的孩子,给其他孩子造成伤害就得严惩。”
@静语蓝山:“教不严师之惰,老师当然可以管教学生,只要掌握在一个合理尺度内即可,现在的家校纠纷比较多吧。不过教育孩子不能单纯地把责任推给学校,家校配合才能效果最大化。”
@桃金娘娘:“我理解的惩罚就是罚站、跑步、做做卫生、到老师办公室隔离之类的。其实我自己在家天天辅导作业的时候都会血压飙高,气不打一处来,偶尔怒气攻心也会‘出手’,想想看老师每天面对着四五十个小家伙,如果遇到不听话的拍一下,也不是不能理解。当然哈,绝不能打脑袋。”
@熊熊妈:“家校配合十分重要。五年级开学后不久,学校开了一次家长会,班主任老师特别提出,因为孩子们开始逆反,变得越来越难管,她将通过罚抄课文等方式惩戒一些不听话的孩子。老师表示,从效果来看,目前就这种办法比较奏效,并提出,如果哪位家长对此有不同意见,或者不愿意让老师这么对待自己孩子,可以跟老师交流。据我观察,班主任的话没有被家长反感。我觉得老师也确实很有办法,先把自己的手段说给家长,不仅避免了误会,也做好了双方携手齐抓共管的铺垫。”
山海:“以前随意惩戒是要受教育机构处分的,一旦老师有私心。孩子就要受苦了。”
观察派:惩罚不是目的,教育应有良方
冷眼:有社会约束,那些有暴力行为习惯的老师肯定不敢随便体罚孩子了;也使得教师探索更温和的教育手段。
墨竹妈妈:“首先我认为老师在处罚学生时要做到‘严中有爱’,要让孩子感受到老师是真正地为他好,希望老师能用一个健康的心态去教育孩子,不要夹杂个人情绪,奚落、挖苦、讽刺孩子,更不能用带有人身攻击的言语。另外,希望老师在管理的同时,对家长做到公开、透明,如果老师找出孩子问题存在的原因,必须告知家长,并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一些更好的建议,我觉得这个比一味地惩罚更能治疗根本。总之,惩罚不是最终目的,无论老师还是家长学会读懂、赏识与鼓励孩子也许是教育更高层次的需求,也是孩子健康成长的良方。”
不少教育专家表示,惩罚要讲究方法,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美的教育;适当的惩罚是教育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辅助手段,是促进孩子成长的加速器。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你不爱学生,那么你的教育从一开始就失败了。”笔者相信大部分从事教育事业的教师都是爱学生的。
然而,现在教育界的一些人士在强调尊重学生、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的讨论中,似乎陷入了一种误区:学生教育与管理只能通过正向教育方式,而不能采取反向教育方式,甚至还出现所谓的“无批评教育”。
在这种氛围与压力之下,学校、教师在学生管理上患得患失,生怕管多了会“引火烧身”,故而采取一种消极的管理方式。必要的批评教育等惩罚没有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没有了是非标准。本应被教育者及时、有力地纠正的缺点错误被遮蔽和搁置下来,导致学生的缺点不断蔓延,最后犯下一些不可挽回的错误。
因此,笔者认为在对学生实施激励等爱的教育的同时,惩罚教育也是不可或缺的。
目前社会不少人士都简单地将“惩罚”等同于“体罚”,这种看法是不科学的。
惩罚是对违纪者在心理或生理上施以不愉快的刺激,从而减退或遏止不良行为出现的一种强制性的纠正行为。它与“奖励”相对,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法。
更重要的是,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与体罚、变相体罚有着本质区别。惩罚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体罚是个别教育者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所实施的身心上的严重伤害,有悖于伦理道德。前者实行的基础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及班规班纪,是学生、教师、学校三者共同的约定;后者则是教育者个人情绪化的行为,缺乏教育的依据。
体罚是我国现行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而惩罚以 “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到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后果上都与体罚有本质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在于体罚者的身心健康。
因此,与体罚只有一字之差的惩罚,是学校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宗旨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它能有效防止学生从违纪到违法,从违法到犯罪,而体罚却是一种违法行为。
学生的心智发展仍不成熟,对于是非对错的判别标准有待完善,且自制力比较差,自律意识较弱,因此需要教师和家长在其犯错之后加以提醒,并予以纠正。然而“惩罚手段”的使用是有技巧的:
著名的教育专家陈钟梁先生曾说:教育成功的秘诀——爱心。惩罚的根本宗旨在于“治病救人”,其出发点和终结点都应出于爱。.要让学生明确受惩罚的原因。惩罚不能随心所欲,不能因教师的情绪变化而任意惩罚,而应该制定规范,照章施行。
学生犯了哪类错误接受哪种惩罚,惩罚的时间、地点,执行的人员等都应规定清楚。当教师批评学生的时候,一定切记要心存有爱。罚以爱为中心,它不是讽刺、挖苦,让学生失去前进的动力和勇气,要求以情动人。
罚不仅要指出不足,更要给予学生以希望,应该避免说这样的话:“你太让我失望了,我对你缺少信心……”。
罚中要多这样的勉励和期望:“努力一下,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你能改正,老师相信你……”让学生深切地感受到老师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振奋精神,激发自尊自强,奋发向上的情感。
罚的目的是为了矫治学生的缺点错误,而不能打击,甚至是伤害学生的自尊。
教师教育学生时应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学生理解老师的苦心,自觉改正错误。对待“问题学生”,实施惩罚时,教师应先讲清道理,告诉孩子他的错在哪儿,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惩罚,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比单纯的惩罚效果要好。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
首先,教师要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犯错的学生,不让学生有失落感,并教育集体中的其他人去亲近他,不歧视、不疏远,不使其产生孤独感。
其次,教师要密切关注被罚者的言行举止,通过观察、谈心等了解该生的思想状况,避免不良后果发生。
另外,教师还要及时捕捉犯错学生的闪光点和点滴进步,给予及时表扬,激发其上进的信心,塑造其健全的心灵。
对待犯错误的学生,应“三思而后罚”,精心设计处罚方式。
首先,罚之有方。惩罚一定要讲究艺术,要做到公平合理,公正无私,奖惩结合。
其次,罚之有度。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教师应把握好惩罚的度,既不能过重,也不能过轻。一定要适度处理,不可感情用事。
再次,罚之有情。把学生真正当成自己的孩子,学生犯了错误,该管则管,该罚则罚,其根本宗旨就是“治病救人”。要让学生明白老师为他着急,老师希望他尽快改正错误,转入正确的轨道上来。
总之,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教师应学会适当的、正确的、艺术性的运用惩罚,要罚之有理,罚之有据,罚之有度,罚之有情,这样的惩罚才合情合理,深入内心,触及灵魂,这样的惩罚才有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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